2022年8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甲级资质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重新核定事项除外)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的核定事项。
为确保浙江省顺利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结合浙江省实际,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统称企业资质)认定事项压减工作,特制定此改革方案。
省勘察设计协会将与各市同业协会联动开展“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认定活动。
浙江省就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特提出实施意见。